只要是佛弟子,对邪知邪见要破斥!这个说哪一个比丘是邪知邪见,这不是说僧过!一个比丘不能称为一个僧,僧是僧伽的意思,翻译中文叫和合众,就是以六和敬的原则,所构建的四个比丘以上的——这个僧团才能称为僧伽,一个比丘不能成为僧伽,大家要明白这个意思!那么这个比丘邪知邪见,那你作为居士你可以远离,我就不说你这个事情,但是你就说了他,就事论事,说这个话跟佛言佛语不相应,跟佛的法印不相应,这是没有关系的。真理就是真理,不能说他有身份,批了件衣服,你就不敢说他,哪有这个事呢?因为他本身在末法时候,就是这些魔子魔孙要进入僧团,破坏佛法,这就是狮子身上虫,自食狮子肉。佛已经悬记,佛法外面的人是难以破坏的,就是佛教内部人破坏的,堡垒更能从内部攻破。~大安法师所以对那些败坏佛教的,严重影响到佛教的生存和发展的,一定要说的。不说是不行的。那么,这是指僧团他一定会担负这样的职责。但你作为一个在家居士,那又当别论了。你没有这样的身份角色,你不一定要去说。你如果对一个不如法的东西,出家人,你可以敬而远之。这是你第一个保护的措施。第二他如果觉得这个法,这种流通的邪知邪见,会影响到大部分人。你就可以禀告僧团,找一个有影响力的长老或者什么,他采取一个如法的形式来做,这个比较好一点。你自己洁身自好就是敬而远之。如果你还有护持三宝的心,你可以动员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长老或者大德法师来做这个事情。我想那些有影响力的宗教领袖,如果一旦遇到某个法师邪知邪见,会损害到众生的法身慧命的话,他也会当仁不让,他也会站起来,澄清一些理论问题的。这个当讲的一定要讲。~大安法师菩萨戒中“说四众过戒”,是指不得说在家、出家众“犯戒”之事,而非指不可说“破见”之事。所谓“过”,就是过失、罪过,泛指一切犯戒行为。
唐/法藏《梵网经菩萨戒本疏》卷三“初篇说过戒第六”中解释说过的六种情况云:
一,见地上菩萨为物逆行,谓非而说。二,见三贤菩萨及四果圣人微失而说。三,说自和上、阇梨之过。四,说传法住持人过。五,说同类净戒过。六,说破戒人、无戒人过。此六皆初重次轻,应知。(见《大正藏》第40卷第页上)
此段的意思是说,有六种情况,就算犯了“说四众过”戒:第一,见到登地菩萨(初地以上)为了度化众生,方便示现种种犯戒之象,如济公之饮酒吃肉,而说其犯戒之过。第二,见地前菩萨(三贤菩萨即位居十住、十行、十回向的菩萨,在登初地之前)及证得四果(须陀洹、斯陀含、阿那含、阿罗汉)的圣人有轻微的过失,而说其犯戒之过。第三,讲说自己的亲教师(和上)、教授师(阿阇梨)的过失。第四,讲说传法人(如上师)、住持人(过去的住持多为领众修学者,如禅宗的丛林,住持往往为开悟的善知识)的过失。第五,讲说同受净戒的戒兄弟的过失。第六,讲说破戒人、无戒人(未受戒或失去戒体者)的过失。这六种情况中,说前面的比说后面的要严重。可见,菩萨戒之说四众过,所指为犯戒之事,如娶妻生子、饮酒食荤等。此点,菩萨戒与声闻戒所说完全一致。《萨婆多毗尼毗婆沙》卷第六“九十事第八”中明确说:
为大护佛法故,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,则前人于佛法中无信敬心。宁破塔坏像,不向未受具戒人说比丘过恶。若说过罪,则破法身故。(见《大正藏》第23卷第页上)
可见,如果向在家人说出家人的罪恶,能令在家人退失对佛法的信心和敬心。所以强调宁可破坏佛塔、佛像,也不能向未受具戒者(指除比丘、比丘尼以外的)说比丘等犯戒之事。否则,说过者如同破佛法身。~宗舜法师(来源于网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