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楞严经》浅释提纲(二)
一、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
◎总述:大是大法身,佛是大般若,顶是大解脱,如来是大果,密因是大因,修证是大庄严,了是大智,义是大境,菩萨是大人,万行是大业,首楞严是大定,经是大教。
◎本经内容:
◎发真归元明心见性
◎发真:开发一真法界
◎归元:复归寂灭元明
◎明心:洞明圆心固有
◎见性:彻见妙性天然
◎圆诠大教
◎本经高妙极致
◎借教明心
◎本经法会大众,觉悟如来藏性之后,当机即现,不历僧祇获法身。疑惑消除,心悟实相,顿悟顿得,圆教圆修圆证。
◎发明藏性后,不历僧祇获法身。
◎权教大士,获证法身,须经历阿僧祇劫。唯识论云,地前历一僧祇。初地至七地,满二僧祇。八地至十地,是三僧祇。方获究竟大士。圆顿大士,诚为不然。顿教为一念不生,即如如佛。如慧可大师,觅心了不可及。六祖,本来无一物,便袭祖位。
二、本经大义略述
1.巧示因缘起教
◎阿难多闻,邪染为缘,起发大权。
◎此节明,闻而不修,畜闻成过,为慧学之蔽。
◎阿难,华言庆喜,佛弟子中,多闻第一。染缘者,尊者次第乞食,以遭登伽女之难。
◎大权示现教化众生
2.点示常住真心
◎世尊告曰,一切众生,无始来,生命相续,皆由不知,常住真心,性净明体,用诸妄想,此想不真,故有轮转。
◎此乃本经的关键,破妄心之秘诀。以众生之真心,一向被无明封固,不能自显。今世尊将欲为众生破妄显真,先以一言道破。
◎首告者,阿难见佛启请后,佛垂示大众。
◎众生有九:谓三圣,六凡。
◎生死有二:一变易,二分段。
◎妄想有三:一无明,二尘沙,三见思。
◎轮转有三:一实报轮转,二方便轮转,三同居轮转。
◎常住真心,性净明体,即吾人现前一念之心性。
◎此心寂而常照。曰,性明。
◎照而常寂。曰,性净。
◎即寂即照。古今无迁。曰,常住。
◎迷一心,则生死无边。
◎悟一心,则轮回顿息。
◎今言相续,指明无始以来,不曾悟过,故曰,不知。
◎不知者,无智照之功。
◎以不知心之常住,故用无明妄想。
◎不知心之性净,故用尘沙妄想。
◎不知心之性明,故用见思妄想。
◎此无明妄想不真,故有实报土中,变易生死轮转。
◎此尘沙妄想不真,故有方便土中,变易生死轮转。
◎此见思妄想不真,故有同居土中,分段生死轮转。
3.指示定名
◎有三摩提,名大佛顶首楞严王,具足万行,十方如来一门超妙庄严路。此乃本经理行之大本。
◎此乃本经之脉络,众生治病之奇方。
◎三摩提,亦云三昧。华言正受,谓不受诸尘故。
◎亦云正定,非凡夫不定,非外道邪定。
◎王者,能统摄一切三昧,故名大佛顶首楞严王。
◎具足万行。修此三昧一行,便能圆修诸行。
◎十方如来一门超出者,门为通途,三昧为能通,佛果菩提为所通。意为,十方如来最初由凡夫地,修三昧行。从此一门,超出生死海。
◎经历五十五位真菩提路,直登妙觉果岸。
◎路为妙庄严者。
◎法身为所庄严者。
◎三昧为能庄严者。
◎性修不二为妙庄严。
◎这大佛顶是本经之理本。
◎首楞严是本经之行本。
◎三昧王为本经之理行大本。
4.显圆理
◎七处征心,辨见,为破妄显真。
◎破七处攀缘,明二种根本。
◎攀是能攀,缘是所攀。
◎能攀,是八识见分。所攀,是八识相分。
◎见分相分皆由八识自证分幻起,毫无实体,本不可破。但众生不了见分相分如幻,当体即是自证分,证自证分。妄计见分为心,相分为色。执为实有。是故妄起在内,在外,乃至一切执著之计。
◎故佛破以七处咸非,意显七处无不是也。别二种根本。
◎经云:一者,无始生死根本。则汝今者,与诸众生,用攀缘心,为自性心者。
◎二者,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。
◎则汝今者,识精元明,能生诸缘,缘所遗者。
◎意显:一是妄本;二是真本。
◎众生不了解真妄皆无自性,无性之性,即是妙真如性。今告之,因众生生死相续,皆由不知真心,用诸妄想,真妄无性,唯是一心。
5.十番辨见,心见互显
◎因见显心,因心显见,虽心见互显而正显在心。
◎有形莫隐曰见。
◎无法不知曰心。
◎一切众生,但知面上之眼能见,胸之心能知。岂知能见之眼,非一定在面上,能知之心,不必定在胸中。亦二处俱无在,无不在也。今佛顺众生旧执之情,亦不明言,知与不知,在与不在。只以心眼交互发明。故云,因心显见,因见显心,密意正显浮尘之眼无见,缘影之心非知。亦不分明道破,令众生自悟,所执俱非,方信知见原非二物,经中虽说心见互显,而正显在心。
6.十番妙辨
如盲人瞩暗,比喻见非眼。
第一辨:见性非眼
◎盲人,目睛无光,见物不明,非明之境,见非眼者。人从来但知是面上眼。今忽闻,见不是眼,不敢相信。故佛以盲人无眼,所见之暗,与有眼人,居暗室中,无日月灯,所见之暗。为同为异?
◎阿难答:二黑校量,无有异。
◎佛言:设使盲人,忽得眼光,见种种色。与有眼人,得灯见色。为同为异?答言:无异。
◎佛言:盲人得眼见色,既名眼见。有眼人得灯见色,应名灯见。是故应知,灯能显色,见者非灯。此知,眼能显色,见者非眼。
第二辩:见性不动
◎经云:如来于大众中屈五轮指,屈已复开,开已复屈。佛从轮掌中飞一宝光,至阿难身边,左之右之。阿难见,佛手指开屈,飞光左右,是故眼忙头动。佛问:为我手动?为汝见动?答曰:佛手不住。我之见性,尚无有静,谁为无住。又问:汝头今日因何摇动?答曰:光来左右,故头自动。问曰:为汝头动,为复见动。答曰:我头自动,而我见性,尚无有止,谁为摇动。佛印之。如是如是。此以验证自性不动。
第三辨:见性无迁
◎波斯匿王三岁见恒河水。年至六十有二,再见恒河水。宛然无异。悟知由少到老,形虽迁变,见无迁变,变者生灭,不变者原无生灭。证明见性无迁。
第四辨:见性无减
◎经中,世尊在大众中,轮手下指。问:为正为倒?阿难答:世人以此为倒。佛问:以何为正?答:上指为正。佛言:本是一手,何倒何正?不过手尾相换而已。以此说明,见性悟则无增,迷则无减。正如,下指虽倒,手亦无失,上指虽正,手亦无得。
第五辨:见性无还
◎如人借物,非为己有,终必归还其主。
◎经云:八还。八还者:明还日轮,暗还黑月,通还窗户,塞还墙壁,缘还分别心,顽还虚空,郁还沙尘,乃至第八清明还霁。汝能见八种见性,当还于谁。是故当知,诸可还者,自然是物,不可还者,是谁之物。以此显见性无还,是当人的真性。
第六辨:见性周遍见于诸物,非舒非缩。
◎举眼所观,种种物,必有见性,任你选择。如出门见天,而见性,满虚空。非放之令大。进入室中,而见性仅见一室,非收之令小。或大或小,皆属前尘,见性周遍,非你而谁?
◎无是无非,体悟净圆真心。
◎妄为色空,及闻见觉知。
第七辨:见性唯真
◎无是者,(指物),无是见(妄见)。
◎无非者,(指物),无非见(妄见)。
◎是非二途,即是妄想妄见。
◎真性一理,超出是非两对立之见。
◎此心,本来不是诸法,曰净。
◎具足诸法,曰圆。
◎纯一无妄,曰真。
◎色空,六尘中相(妄想)
◎闻见者,六根中用(妄用)
◎六根六尘诸法中,即不能说是,又不能道非,到底是何物,毕竟是谁道得。于此疑来疑去,忽然打破疑团。正眼看来,了无一法。
◎古德云:尽大地是个自己。始信不欺我也。从此了知,自心不变之体,具有随缘之用。故曰,使悟,净圆真心。幻有色空之境,闻见之根性,妄幻非真。净圆真心,不变之体,色空见闻,随缘之用。
◎体真,用真,故曰唯真。
◎悟妄为,明混滥,故又破自然因缘。
第八辨:显见性非自然非因缘
◎自然,因缘,是凡夫外道之情计。
◎以外道不达自性随缘,妄计冥谛神我。不明自性能生万法,而以大自在天为能生,不假因缘为自然。
◎以凡夫不达心体不变,或计诸法自生为因,他生为缘,自他和合,为因缘共生。
◎虽悟无是无非,灵心绝待,不变随缘。
◎但于净圆真心,幻为色空见闻。疑惑未能透脱,于是妄生种种计度,或计自他共生为因缘。
◎故佛以心体不变而破之。
◎或计无因自然的外道。故佛以随缘妙有而破之。
◎二俱妄情,故须破之。此乃不变随缘,随缘不变。是如来说法的纲要,入理之要论。
第九辨:显真精妙觉明性示见见非见
◎佛不仅要破凡夫外道之妄情,还要远离权小之法见。故示以见见非见。
◎第一见字,指纯真的佛性,即妙觉明性。如清净月。
◎第二见字,指杂妄之精,即眼根映用之精,为第二月。
◎以上八番显见,皆以见精之见分,与尘境之相分对辨。意显见分非是相分,历然可知,尚未道破。今忽又拈出第一个见字,是自证分证自证分之本体。非见精之见分可及。何况色空之相之相分呢?若悟见悟无性,全体即是自证随缘之幻用。即明圆妙真心,妄为色空之理。
◎别业妄见,同分妄见。指见妄之即生,且以一人例多人;一国例多国,总显器界根身,同为一妄。自浅入深,自狭而广。虽多方显妄,而所显为真。
第十辨:别业妄见,同分妄见。
◎同别虽二,虚妄无殊。妄无自性,全体即真。
◎别业妄见易知。如一人眼有眚,见灯光而有圆影。此影独眚目人有,不眚者无,所以易知圆影不实。
◎而上天不祥之境界,统国皆见,谁知不实。故同分妄见难知。而有彼国众生,不见不闻,可显是妄。别业易知一人,同分难知多人,使难知而成易知;再以一国之易知,以此诸国难知,使难知成易知。扩大知之,将诸国之多,而知十方。
◎总显内之根身,外之国土器界,凡诸有漏秽土,同是菩提之妄。若以理而论,至于三土依正,九界同观,一切皆同圆影。唯佛界清净法身,寂光真境,可称非圆影。
◎前八番辨见,相对辨为浅,第九番为深。
◎故曰,由浅至深,一人为狭,一国为广。一国为狭,诸国为广。故曰,狭而广。
◎以此多种方法,均显其妄。应知妄无自性,全体即真。故曰,所显为真。
千手千眼观音院上明下仰法师宣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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